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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2026-05-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控制采购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规范对供应商的考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部门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供应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适用范围

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供应科业务范围内涉及物资供应的所有供货商。

第二章 物资供应商选择及日常管理

工作程序

(一)物资采购供应科负责通过互联网搜索、市场调查、公开招标报名等方式建立市场潜在物资供应商资源库。

(二)对报名的社会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及资质审核初步确定准入物资供应商。

(三)物资供应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企业经营范围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

(四)准入商确定。

1.根据使用部门年度使用计划,单项或同批物资金额参考《内蒙古师范大学采购办法》超过学校规定招标额度的,招标时,评标委员会对初步确定准入物资供应商名单中的社会企业,从经营实力、抗风险能力、服务水平、技术水平、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准入物资供应商名单。

2.年度单项或同批物资金额小于学校规定招标额度的,有准入物资供应商的在准入物资供应商中选取;无相应准入物资供应商的,采取市场邀请的方式解决。

(五)根据具体情况,由准入物资供应商轮流供货或在准入物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物资供应商报价确定供应商。

日常管理

(一)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质保量的原则。

(二)物资供应商必须为每批货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产品黄牌证等随货证件,食品还需提供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

(三)货商更换单位名称时,必须提供原单位名称及新单位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及要求变更单位的通知函。通知函应包括更名前和更名后的单位名、法定代表人、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务登记证、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等。

(四)供货商供应货物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商务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商务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所有标准均按各标准相比较最高的标准执行。

)供货商违约处理规定及标准

1.后勤管理处对供货商每年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分为绿牌黄牌橙牌红牌、黑牌

2.供货质量不符合第五条第款质量标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后勤管理处牌警示,前两次牌警示进行退货处理,并每次缴纳同品牌、同批次、同品种金额2倍违约金;同一年度内第三次牌警示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重大影响的,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3.物资供应商延迟交货未造成影响的,后勤管理处发出牌警示,并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一年累计3次以上(含3次)约谈供货商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4.物资供应商送货不足且未及时补送的。在物资供应商当月的同品种累计验收黄牌收货额达到当月同品种累计订货额比例:95%(含)以上,且未造成影响时不处罚;在95%-85%(含)之间时,处罚该品种订货额与收货额差值相等金额并约谈供货商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终止合同;在85%-70%(含)之间时,处罚该品种订货额与收货额差值2倍金额并约谈供货商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终止合同。70%以下,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罚款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物资供应商交货与提供样品不符或质量严重异常以次充好,使用方提出异议,物资供应商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后勤管理处发出牌警告,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

6.需保证紧急追加零星订货服务,规定同上。

(六)物资采购供应科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考察”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并将其作为评定的依据;

(七)物资采购供应科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各中心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八)供应商交货与提供样品不符或质量严重异常以次充好,使用方提出异议,供应商不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物资采购供应科发出警告,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黄牌的供应商;

(十)定期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供应商质疑

(一)供应商质疑仅适用于通过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公开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

(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应遵守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

(三)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有具体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调查处理。

(四)对学校委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的质疑由代理机构接受并处理。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等处理质疑,学校根据代理协议参与对项目质疑的处理。

(五)学校自行实施采购项目的质疑由招标中心接受并处理。

(六)向学校提出的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质疑函,逾期不予受理。采购文件未明确规定质疑时间的执行如下规定:对采购公告有质疑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质疑应在提交投标和响应等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工作日提出;对开标过程有质疑应当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公告)期内提出。

(七)供应商质疑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3.认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时间;

5.质疑函署名:自然人提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或组织负责人签字,除在开标现场提出质疑外,供应商还应在质疑函上加盖单位公章。

6.采购科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应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

7.质疑供应商应根据要求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超过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视为无效质疑。

(八)采购科收到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查。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符合质疑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九)采购科对收到的质疑做出下列处理:

1.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回复;

2.质疑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3.质疑事项经查证属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处理:

与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内容相关的,进行相应修改并发布后推进采购程序;与招标采购程序或评审结果有关的,对程序进行调整或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采购活动被认定为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章 供应商考察评定标准及应用

考察内容

供货商考察项目及权重如下(满分100分)

1、品质评价(40分):物资采购供应科质检员定期统计供应商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评分。

2、交期评价(25分):考察供应商按时交货能力以及补货达成情况,进行评分。

3、价格评价(15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状况进行评估;

4、服务评价(10分):对供货商的反应速度、增值服务等项目进行评价。

5、自我改进能力(10分):考察供应商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进能力。

考察结果及应用

一)根据绩效考察标准,将供应商分为绿牌黄牌红牌黑牌五类。

考察结果

绿牌

黄牌

橙牌

红牌

黑牌

考察得分

90分以上

90-85分

84-65分

64-55分

54分以下

结果应用

可适当加大采购量

可正常采购

减量采购,物资采购供应科及各中心提请改善不足。


减量采购并约谈供货商,限时整改不到位停止采购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停止采购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注:被淘汰的供货商如欲再向各中心供货,需再经过供货商调查评估。

(二)物资供应商退出

1.连续12个月内(含跨年)累计3次考评为橙牌或2次考评为红牌的供应商终止合同。

2.物资供应商考评为1张橙牌的,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最终按得2红牌计算,物资采购供应科上报后勤管理处批准后中止合同,同时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同一个法人成立的其他公司)参与我处招标,相关结果同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3.黑牌供应商,物资采购供应科上报后勤管理处批准后中止合同,同时三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同一个法人成立的其他公司)参与我处招标,相关结果同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附件:供货商考察表

后勤管理处物资采购供应科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供应商考察

供应


考察级别


考察起止日期


供应产品


供应概况

供应共    ,其中黄牌 ,准时交货    ,不准时交货  

序号

考察项目

额定分

扣分方法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

品质评价

40

1) 每让步接受一批货扣2-5分;

2) 每退货一次扣5-10分;

3) 每影响一次中心正常生产口10-15分;



2

交期评价

25

1) 每迟交一批货扣1-3分;

2) 若因迟交影响正常生产每批扣5-10分;

3) 未经同意交货提前一批扣1-3分;

4) 数量不符,品种交错每批扣2-5分;



3

价格评价

15

1) 价格无优势扣2-5分;

2) 价格优势不明显扣2-5分;

3)市场价格下降时不主动下调扣2-5分;



4

服务评价

10

1)反映问题未处理妥善每次扣1-3分;

2)未按要求及时来处理每次扣2-5分;

3)未处理每次扣3-5分;



5

自我改进能力

10分

同样的质量问题每次重复扣1分



6

合计

100分




合计实得分标准

90分以上为绿牌90-85分为黄牌84-65分为64-55红牌54分以下为黑牌

考察结果

绿牌    黄牌     □红牌 □黑牌

考察黄牌处理

□留用观察   □取消供应资格

采购科签批


考察


考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