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20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申请表
请各位老师持参保人员诊断书于11月15日前到我校医院医保科领取《特殊慢性疾病门诊治疗申请表》,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
二、报送材料
(一)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复印件上需加盖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包括病案首页、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相关化验检查结果单等;
(三)凡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如无住院病历可提供门诊病历(需有两次以上就诊记录,门诊病历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医保部门专用章)以及相关检验检查报告单;
(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五)《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申请表》一式两份;
(六)报送材料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5 日(过期不受理)。
三、享受待遇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附件:1.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2.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